手术 ≠ 住院,观念有待推广!
2012-11-3 11:46:21
门诊 手术在国外十分常见,在美国所有足踝科手术都是门诊手术,英文为“Day Surgery”,其意义就是“不住院手术”,病人当天就能来回。而台湾称之为“门诊手术”,会让人以为是在门诊开刀,其实手术地点仍在开刀房。所以健保 局应将“门诊手术”改称为“不住院手术”会比较清楚。
住不住院 健保说了算
一般人以为手术后住不住院是医疗上的问题,其实不然,各国因国情不同在认定是否住院有很大差别。在台湾,手术住院与否跟健保给付有绝对关系,依现在规定,只要半身或全身麻醉就要住院;但在很多国家住院与麻醉根本毫无关。
所以在台湾只有局部麻醉的手术才不住院,或是伤口小、疼痛小、并发症低,治疗完就回家。另有一些手术,例如腕隧道症候群,采静脉麻醉,开刀完伤口小,也是当日出院。
美国足踝科全部是非住院手术
在美国,足踝科全部都是非住院手术,这与医疗保险制度有关,因为美国住院费用很高,保险公司不会给付小手术的住院费;而台湾健保倾向给付住院,你不住院就不给付,因此病人会考虑住院,但在医疗上不一定有必要。
既然健保有倾向,医疗院所也没有必要非得在手术后赶病人出院,就算医师认为手术完病人没住院必要,但这样做对医生不会有任何好处,因为省下的钱既不会到你口袋,增加的风险却是你要担。再者,手术可能开得没把握,也是医生不敢让病人回家的原因。
高度专科化手术 医师有把握
为何美国医师敢在手术后要求病人回家,除了住院费太贵的因素外,高度专科化手术更是主因,在美国,足踝科完全是专科或次专科在处理,手术非常专一化,医生对开刀结果非常有把握,而且不会牵扯到全身脏器的问题,因此病人可以开完就出院。
但是有一个重要前提,这里门诊手术谈的都是选择性的手术,如果创伤引发的骨折意外就不是常规手术,并发症高,当然一律得住院观察。
住院手术 是浪费也是德政
在美 国足踝科我看到病人开完刀,领了医师开的强力止痛药就出院;等术后第五天回院追踪观察,医师也只是打开伤口观察、换药而已。同样的开刀项目,在台湾病人就 是要住院,每天由医护人员看伤口,健保给付住院四至五天。从某个角度看,让病人住院是一种浪费,但另一角度看,也是台湾健保的德政。
病人对住不住院的反应不一,有的希望住院,愈久愈好,主要可能是财务考量,因为私人的医疗保险会给付。也有一大部分的原因是病人很焦虑,怕痛,住医院有医护人员在旁比较安心,就算医生再三保证不必住院,他们仍坚持住院。
把病人摆着对医生是保障
不只病人自己想住院,有时对医生来说,如果病人都不住院也会担心,就像前面提到的,不住院不会有任何财务诱因,把病人摆着对医生反而是保障。
当 然,也有病人不想住院,因为台湾健保只给付照护医用,病房护士照顾床数太多,可能一晚超过十床,如果没有家属陪病,病人请看护会多出一笔费用,不如回家疗 养(美国不同,住院时家属不能在旁陪病,完全由医护负责。这是制度的不同);另外,国内健保只给付四人房,两人房以上都要补病房差额,多住多花钱也是许多 病人不想住院的原因。有的病人则是家里环境很好,在家可得到好照顾,也不需要住院。
DRG制度很吊诡
健保 制度助长了住院手术的风气,像有些手术不住院健保根本不给付,健保把住院当必要条件,但事实上有些手术根本不必住院。比如足踝科很多手术具备不必住院的条 件,但根据DRG支付制度,若不住院,可能就不列入给付的包套(package),会申请不到健保给付。健保希望你的住院日数少,但不要你不住院,这有点 吊诡。
台湾DRG是很制式化,全部包在一起的,不住院也不行,因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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