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突發急、危、重病時,該怎麼做
人生最大的悲劇,在於我們不知道該如何避免和處理悲劇的突然出現。——題注
作為本書第一部分的結束篇,本部分內容最重要的意義在於,我能夠通過一些事例告訴大家——自己至少應該擁有哪些就醫方面的基本知識。
我們只有懂得了這些,才能更好地與醫生交流,提供他所需要的東西,配合診治,盡早康復。
在現代人應該具備的基本醫學知識中,有一項是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掌握和學習的重要知識點,那就是院外急救。
在我們的一生當中,除了成功、愛與陽光,還會遇到一些難以逃避的突發事件需要我們正確地處理和面對。這就是院外急救,是我們必備的生活常識之一。在“一切皆有可能”的今天,當我們或者我們身邊的人突發意外,出現急、危、重症時,到底該做些什麼才是對的呢?
遭遇意外時,正確的呼救方式
面對突發狀況,應該立刻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。這是一個連小孩都知道的生活常識,但奇怪的是,在危機時刻,卻往往有很多成年人沒能做好這最為關鍵的第一步。
錯誤原因一:亂撥電話。
沒錯,無論是120還是119的急救人員,在工作中都會或多或少遇到這樣的情況,當急救中心接到電話,用最短的時間緊急趕到事發現場之後,卻會莫名其妙地受到別人這樣的憤慨痛斥:“你們120真是太不負責了!我一個勁兒地給你們打電話,可就是沒人接!國家養你們干什麼吃的?根本就是草菅人命!”
“不可能沒人接。請查看一下你的已撥電話。”急救人員會這樣告訴他。
“我絕對撥了,而且還不止一個,不信你看!”這位仁兄氣急敗壞地拿出手機,結果打開一看,他不斷撥的電話號碼居然是:102!
可見,人在緊張慌亂中,頭腦特別容易混亂。
基於這一點,要特別提醒大家注意,當我們的家人或者朋友突然倒下,需要你立刻作出呼救反應的時候,不但要頭腦冷靜地撥對電話,同時還應向急救中心講清以下幾點:
(1)事發地點:在電話裡,一定要跟120接線員講清患者所在的具體地點,要求准確、明了。正確表述地址:所屬區(縣)、街道、小區、樓號及門牌號。
“我在××大街××小區,快點派車過來!”這種表述最讓120接線員頭疼。不少人想當然地以為,120司機會對市內各個地點都很熟悉。其實,在一座城市裡,往往會有2個甚至2個以上的地方存在重名現象。
此外,報告地址時,最好將周邊明顯的建築物,如加油站、地鐵、商場等信息告知120接線員。比如:“這裡是北門裡1號,在和平電影院的對面。”
而在緊急情況下,最要不得的是那種沒有方向感的路盲。曾有這麼一位仁兄,是這樣給120指路的:
120:“請告訴我你的位置。”
仁兄:“我不知道這是哪兒。”
120:“那麼,告訴我你周圍都有哪些醒目的建築?”仁兄:“好像沒什麼建築很醒目……有一家人人樂超市……”
120:“很好,它在你的東邊還是西邊?”
仁兄:“你能告訴我東邊在哪兒嗎?”
120:“那麼,告訴我在你面前都有什麼?”
仁兄:“我面前嗎?有根電線桿。”
……
請不要以為我在講笑話,這是實實在在發生過的真事,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引以為戒。
(2)患者的具體病情或災情:一定要盡可能地告知120接線員,需要急救者目前表現出的最典型的發病症狀,他是出現了出血、骨折、昏迷還是急腹痛、中毒、交通事故……如果是家人,還要說清他的既往病史以及姓名、性別、年齡等信息。
往往有人會這麼抱怨:“你問那麼多干啥,趕緊派車過來就行了!”但請注意,重症疾病的發生是非常復雜的,比如說肚子痛,可能是急性闌尾炎導致,也可能是心髒病發病前兆,而後者則需要緊急處理。
在此過程中,我們還要注意:
1聯系方式:一定要講清自己的姓名,現在正在使用的呼救電話號碼,以便120隨時聯系。
2派人接應:如果所在地是在家裡或者小巷中,呼救後,應立刻派一人到交叉路口或聯系地點等候,以便引導救護車進出。
3攜帶物品:如果是家人突發急病,要帶好患者的病歷卡,如患者需要住院,則需帶好其內衣、牙膏和其他生活必需品。
4移除障礙:及時將樓梯或走道上影響搬運患者的雜物暫時搬掉,以便120能使用擔架,迅速完成對患者的搬運工作。
5再次呼叫:當呼救10分鍾後仍不見救護車到來,可再次向120急救中心詢問。
4分鍾,現場急救不容耽誤的時間點
在救護車到來之前,應在事故現場對患者做必要的急救,並應認真、仔細地照料患者。
眾所周知,創傷急救的黃金時間是傷後1小時內;猝死急救的關鍵時間是心跳、呼吸停止後的4分鍾內。
如坐等救護車的到來,一些危重患者的病情會加重、惡化,甚至死亡。在有些大城市裡,因為交通路況等問題,從呼救到救護車到達事發現場,平均需要10分鍾,這已經超過了搶救猝死者的時間范圍。因此,在呼救的同時,應該給病者做必要的急救,這可提高一些危重患者的生存率。
按急救常規,現場目擊者應該做好以下幾項急救措施:
(1)初步檢查患者的神志、呼吸、循環等體征。
必須保持患者的正確體位,切勿隨便推動或搬運患者,以免造成病情加重。例如,對腦外傷昏迷不醒者,家屬抱著患者的頭亂搖會造成顱腦損傷的加重;高空墜落傷者,摟頭抱腳的搬運會使患者已受損的頸、胸、腰椎斷裂而導致肢體癱瘓;如果骨折,不經固定的搬運,不僅會使患者痛苦加重,而且會使骨折端刺破局部血管和損傷神經,從而引起出血增加和局部肢體後期發生萎縮。
(2)呼救的同時,家人應積極施救,要一直堅持到救護人員或其他施救者到達現場接替為止。
如果患者的病情沒有危及生命,則家人應留在患者的身邊,盡量給予其精神上的安慰,並進行必要的生活上的照顧,耐心等待救護車到來。
如果患者病情危重,甚至已處於昏迷,由於舌根下墜堵塞氣道入口處,應首先考慮用仰頭舉頦法使患者保持氣道通暢。比如,倒在地上出血不止者,應及時止血、包扎。對於骨折者不能搬動肢體,或臨時用木板、掃帚柄等物固定肢體。
如果發現患者心跳、呼吸停止,應立即進行現場心肺復蘇術(心肺復蘇方法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具備的生活常識之一,如果你還不甚清楚的話,現在就可以上網搜索它,再將重要的步驟逐一記住)。
(3)救護車到達現場後,應向救護人員詳細地反映患者的病情或傷情,以及現場簡單的救治經過,以便讓急救得到連續性和完整性。講到這裡,可能有人會想到這樣一個問題:撥打電話敘述病情和
進行心肺復蘇,哪個更重要?我的回答是同樣重要。
那麼,到底是先打電話還是先救人呢?
這要因情況而異,對那些失去知覺、呼吸停止的成年人,要先撥
打120再進行自救互救。而對出現溺水、電擊、急性上呼吸道異物阻塞等情況的人員,則要先進行2分鍾的心肺復蘇,再撥打120急救電話。


